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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省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通知
2017-06-30 16:06:00   来源:民间组织管理局   评论:0 点击:

冀民〔2017〕53号省属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精神,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冀民〔201753

省属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精神,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7]6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属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自查自清工作,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清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属行业协会商会(名单附后)。

  二、自查自清工作安排

  613日前,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填写《省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表》,615日前报省民政厅。

  615—30日,省民政厅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自清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自查自清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责、经费保障等,研究提出清理规范相关意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梳理,按表格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所清理情况在领导确认后,加盖公章按时上报。

  四、报送渠道

  1将报送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HBMG@163.com邮箱;

  2、将报送材料传真0311-85336968;

  3、将材料送至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99号416室。

  联系人:刘远  陈娟

  联系电话:0311-85336899、85336939

  附件:1、省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表

        2参加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名录

   河北省民政厅

  2017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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