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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协助开展2016年度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的函
2016-01-08 19:08:43   来源: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评论:0 点击:

各会员单位: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近期启动2016年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现将函件转发给各会员单位,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我会完成广东省内安防行业统计工作。联系人:彭珊珊邮箱:gdaf@psworld cn联
各会员单位: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近期启动2016年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现将函件转发给各会员单位,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我会完成广东省内安防行业统计工作。
联系人:彭珊珊
邮箱:gdaf@psworld.cn
联系电话:020-87322488-161、221
 
附件:《安防企业统计调查表》(点击下载)
 
各地安防协会:
在公安部科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地安防协会和广大安防企业的积极配合下,协会连续两年开展了行业统计工作,撰写了行业统计报告,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也为各行业协会和安防企业提供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协会于近期启动了2016年度安防行业统计工作,特商请贵会继续给予全面支持和大力协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调查范围为全国31省区(不含港、澳、台)安防企业。
二、样本企业
凡参与上次统计工作的安防企业均作为基础样本,继续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安防协会再从本会会员单位中选取部分代表性企业填写《安防企业统计调查表》(详见附件),样本企业总数原则上不低于50家。没有省级安防协会的地区可由各市级安防协会组织本会会员单位填写调查表,样本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5家。
样本企业不包括已在境内外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安防企业。参加多个协会的安防企业仅需在其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安防协会参与此次统计工作。
三、统计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
2. 企业2015年经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使会员企业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提供数据。同时,要严格保守涉及的商业秘密。
2.认真做好会员企业的筛选和数据采集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延续和完整。
3.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和评估,对上报的数据质量负责,未经统一安排,相关数据不得公布和使用。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协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组织会员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统计调查表,并于3月31日前以信函方式集中将统计调查表寄送至中国安防协会。调查表电子版可登陆中国安防行业网(www.21csp.com.cn)下载。
联系人:王岩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
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邮编:100089)
联系电话:  010-68731295
电子信箱:  cspiady@163.com
望大力支持为盼。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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