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协会 > 正文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年审实施细则(2018版)
2018-07-13 19:01:55   来源: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评论:0 点击: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年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年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安协)主管部门批准,依据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安协)《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及《关于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年审的通知》、《企业能力年审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申请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年审。
第三条 安防工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以下简称能力)年审是指对获得《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的企业进行年度审查,以确认其综合能力持续满足标准要求。
第四条 北安协企业能力评价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按照中安协的《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北京地区安防工程企业能力年审工作。
第二章 企业能力评价标准
第五条 一级能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1.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当日汇率);
2.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与评价时或上次年审时没有变化,可不再上传身份证明。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名。
1.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指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设立的“系统科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技术职称;
2.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与安全防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等;
3.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中自动获取通过中安协技术人员能力验证的编号。原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证书编号为ZAX-JZ XXXXXXXXXXX)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4.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名
经公司任命或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
5.凡上传提交技术人员属于中安协要求范围内的职称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同时上传技术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6. 退休返聘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正反面)、退休证及与申报单位的返聘协议;
7.能力评价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证书变更所属单位,需向北安协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现单位的劳务合同及现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评机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每人一年内仅限申请一次;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两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新竣工安防工程额不少于800万元【即企业获证日期(月、日)之日起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例如:获证日期为2016年7月4日,那么,首次年审的新增项目时段为2016年7月4日之后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二次年审的新增项目时段为2017年7月4日之后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只需扫描上传新竣工项目业绩资料(评价时或上次年审时提交过且在两年有效期之内的工程无需再次上传资料):
1. 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工程内容与工程额页、验收条款页、签字盖章页;
2. 设备报价清单:应含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须加盖公章;
3. 竣工验收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签字、日期及公章。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企业需提交上传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契约,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合同租期应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有效且超过三个月。
(五)建立、保持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企业需上传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证书覆盖范围须明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类似“******(含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不符合中安协能力评价规定;
2.质量体系证书外审报告无需上传,能评机构将在企业上传提交质量体系证书上的查询网站查询证书的有效性及覆盖范围,凡在该网站中查询不到信息的视作无效。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企业需上传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盖公章),制度的贯彻与实施的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七)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企业需上传提交工程项目售后服务制度(加盖公章),制度实施记录及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含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八)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1.社会保险登记证无需上传;
2.近三个月的银行社保缴费单据无需上传;
3.企业上传提交的社保中心出具或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需明确险种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缴费时段,并加盖公司公章上传。近三个月缴费时段即:2018年7月提交申请,企业至少需上传提交2018年3月至5月的证明文件。凡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已失效”或“未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的,视企业上传证明文件无效;
4.凡申报技术人员中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需上传提交由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凡由“北京市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由该中心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九)自评报告
1.企业需上传自评报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如与评价或上次年审时没有变化,可不再做介绍;
3.企业需上传内部管理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证明文件;
4.企业需上传提交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无违规记录证明》;
5.企业需上传提交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书》;
6.企业需上传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以上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证明截止日期应为企业最终确认提交申请的前一个月,如2018年7月提交申请,上述诚信证明的截止时间至少开至2018年6月。
第六条 二级能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1.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当日汇率);
2.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与评价时或上次年审时没有变化,可不再上传身份证明。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名。
1.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指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设立的“系统科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技术职称;
2.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与安全防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等;
3.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中自动获取通过中安协技术人员能力验证的编号。原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证书编号为ZAX-JZ XXXXXXXXXXX)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4.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名
经公司任命或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
5.凡上传提交技术人员属于中安协要求范围内的职称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同时上传技术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6. 退休返聘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正反面)、退休证及与申报单位的返聘协议;
7.能力评价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证书变更所属单位,需向北安协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现单位的劳务合同及现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评机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每人一年内仅限申请一次;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1200万元(含)以上。
新竣工安防工程额不少于400万元【即企业获证日期(月、日)之日起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例如:获证日期为2016年7月4日,那么,首次年审的新增项目时段为2016年7月4日之后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二次年审的新增项目时段为2017年7月4日之后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只需扫描上传新竣工项目业绩资料(评价时或上次年审时提交过且在两年有效期之内的工程无需再次上传资料):
1. 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工程内容与工程额页、验收条款页、签字盖章页;
2. 设备报价清单:应含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须加盖公章;
3. 竣工验收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签字、日期及公章。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企业需提交上传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契约,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合同租期应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有效且超过三个月。
(五)建立、保持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企业需上传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体系证书覆盖范围须明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类似“******(含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不符合中安协能力评价规定;
2.质量体系证书外审报告无需上传,能评机构将在企业上传提交质量体系证书上的查询网站查询证书的有效性及覆盖范围,凡在该网站中查询不到信息的视作无效。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企业需上传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盖公章),制度的贯彻与实施的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七)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企业需上传提交工程项目售后服务制度(加盖公章),制度实施记录及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含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八)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1.社会保险登记证无需上传;
2.近三个月的银行社保缴费单据无需上传;
3.企业上传提交的社保中心出具或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需明确险种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缴费时段,并加盖公司公章上传。近三个月缴费时段即:2018年7月提交申请,企业至少需上传提交2018年3月至5月的证明文件。凡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已失效”或“未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的,视企业上传证明文件无效;
4.凡申报技术人员中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需上传提交由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凡由“北京市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由该中心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九)自评报告
1.企业需上传自评报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如与评价或上次年审时没有变化,可不再做介绍;
3.企业需上传内部管理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证明文件;
4.企业需上传提交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无违规记录证明》;
5.企业需上传提交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书》;
6.企业需上传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以上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证明截止日期应为企业最终确认提交申请的前一个月,如2018年7月提交申请,上述诚信证明的截止时间至少开至2018年6月。
第七条 三级能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1.企业需上传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当日汇率);
2.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与评价时或上次年审时没有变化,可不再上传身份证明。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1.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指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设立的“系统科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技术职称;
2.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与安全防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以及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等;
3.通过中安协企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验证
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中自动获取通过中安协技术人员能力验证的编号。原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证书编号为ZAX-JZ XXXXXXXXXXX)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4.凡上传提交技术人员属于中安协要求范围内的职称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同时上传技术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及证书(包含封面页、照片页及盖章页);
5. 退休返聘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正反面)、退休证及与申报单位的返聘协议;
6.能力评价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证书变更所属单位,需向北安协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现单位的劳务合同及现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能评机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误后予以办理,每人一年内仅限申请一次。
(三)近两年内承担过经验收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只需扫描上传新竣工项目业绩资料(评价时或上次年审时提交过且在两年有效期之内的工程无需再次上传资料):
1.工程合同:要求有封面、首页(甲乙双方信息)、工程内容与工程额页、验收条款页、签字盖章页;
2.设备报价清单:应含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并须加盖公章;
3.竣工验收文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签字、日期及公章;
4.设计方案。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企业需提交上传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契约,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租赁合同租期应在能力评价过程中有效且超过三个月。
(五)建立、保持适宜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需上传提交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封面加盖公司公章。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企业需上传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盖公章),制度的贯彻与实施的记录(通过OHSMS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认证证书)。
(七)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持续增强顾客满意。
企业需上传提交工程项目售后服务制度(加盖公章),制度实施记录及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含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八)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1.社会保险登记证无需上传;
2.近三个月的银行社保缴费单据无需上传;
3.企业上传提交的社保中心出具或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需明确险种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缴费时段,并加盖公司公章上传。近三个月缴费时段即:2018年7月提交申请,企业至少需上传提交2018年3月至5月的证明文件。凡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已失效”或“未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的,视企业上传证明文件无效;
4.凡申报技术人员中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需上传提交由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凡由“北京市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需上传提交由该中心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九)自评报告
1.企业需上传自评报告;
2.企业需上传内部管理证明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证明文件;
3.企业需上传提交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无违规记录证明》;
4.企业需上传提交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书》;
5.企业需上传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以上工商、银行、税务部门证明截止日期应为企业最终确认提交申请的前一个月,如2018年7月提交申请,上述诚信证明的截止时间至少开至2018年6月。
第三章 企业能力年审流程
第八条 企业能力年审申报
(一)基本原则:
1. 证书的有效性依年审合格予以保持。年审每年一次。年审须提前2个月申报;
2.企业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本细则和《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申报,以免发生漏报,误报等情况被退回,影响企业能力年审进度;
3.获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年审的,其能力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可重新申报能力评价,同时须交回原证书;
4.企业年审信息及其证书有效性在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系统上实时发布。
(二)年审申报程序:
1.申请能力年审的企业,登录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系统(http://122.112.2.213),在“年审”栏目中详细阅读《年审申报指南》后,在线填报《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年审申请表》、《安防工程企业能力年审基本情况登记表》、《安防工程企业能力年审工程业绩汇总表》;
2.企业提交并上传的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有随意篡改项目名称、工程额、验收日期或与评价时申报业绩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业绩。
第九条 企业能力年审受理
(一)分中心受理北京地区企业能力年审申报,在企业提交年审材料一周内进行合规性检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二)合规性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不合格事项,退回全部资料,企业纠正后重新申报。
第十条 企业能力年审
1.按照企业申报能力等级,分中心选派评审员在线进行符合性审查;
资料的符合性指:资料中的相关信息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中相应等级条件的规定。
2.确认符合的,报告评审结论;
3.确认不符合的,与企业沟通,开具《不符合项报告》并一次性告知企业全部不符合事项,企业应在告知日(不含)起5个工作日内,上传补充证据资料,纠正有效的,即为符合能力评价年审要求,纠正无效的,即为不符合能力评价年审要求。沟通纠正的机会只有一次;
4. 北安协组织一级企业能力年审初评,明确审查结论,并批转至中安协企业能力评价管理中心实施终评;组织、批准二、三级企业能力年审;
5. 中安协企业能力评价管理中心组织一级企业能力年审终评,批准一级企业能力年审。 经中安协能评中心终评,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投诉的通过一级能力年审,否则,由中安协能评中心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发予《不合格通知》。企业通过年审的,原发证书继续有效。其年审合格信息,网上实时发布,提供查询。
第四章 能力评价证书
第十一条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分正本和副本两种,有效期均为三年。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的,应换发新证书。企业换发新证,需提交换证申请,附企业信息变更文件,交回全部原发证书,经批准后换发新证。
第十三条 企业丢失能力证书的,应及时报告原颁证机构,在企业能力评价系统登记挂失,并提交补证申请,说明原因,签署盖章。经批准后补发新证。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的数量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件。
第十五条 经证实,企业存在租借、转让、涂改、变造证书情节的,将撤收其所获证书。造成严重后果的, 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信息网上发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十六 获证企业应及时向北安协能评分中心报告变化、特别是重大变化信息。
十七 获证企业应妥善保管《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恪守证书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将被终止能力评价,或撤销其企业能力证书,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企业能力评价,并在中安协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 :
1.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安防工程的;
3.将承接的安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4.承接的安防工程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5.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能力证书的;
6.转让、租借、变造、涂改能力证书的;
7.有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十九条 评价机构采取随机和选择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能力评价企业进行现场抽检,重点检查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证明材料,核实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符合性,以及与投诉有关事项。随机性抽检比例不低于10%。
请各申报企业提前准备好上传提交材料中的技术人员证书(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退休证、返聘协议)、社保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参保人员名单)、业绩资料(合同、设备报价清单、验收文件、设计方案)、诚信证明(工商、银行、税务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能评机构将在评价过程中进行抽检。
企业应积极配合现场抽检,不得回避阻碍。企业在接到通知五日内一次性提交全部原件资料进行现场抽检,在要求时限内未能提供原件进行抽检的,能评机构可中止抽检,经协会领导批准,将被终止能力评价年审,并撤销其企业能力证书。
第二十条 获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年审、复评的,其能力证书自行失效,且在失效后一年内不可重新申报能力评价。
二十一 评审人员应严格执行《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评审员管理办法》,要守法遵规,保守秘密,敬业、公正、廉洁,恪守评审员行为准则。要做到公正客观,终于职守;勤奋认真。一丝不苟;不介入冲突和利益竞争;不随意讨论和披露评审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企业任何财物;不误导企业;不损害安防协会和评价中心的声誉;谨言慎行,自觉接受监督。
二十二 评审员在能力评价工作中,安防工程企业投诉的重大问题,确应由评审人员承担责任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违纪的,将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评审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三条 能力评价结果网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附则
二十四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热词搜索:安防 实施细则 设计施工

上一篇:北京安防协会入会指南
下一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实施细则(2018版)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