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冀民罚字[2015]3号)
2015-11-29 19:17:49 来源:河北民政网 评论:0 点击:
当事人:河北省农民工文化艺术协会 住所(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与东范西路交叉口金泰家园702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希有 职务:会长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行为:2012、2013连续两年不按照规
当事人:河北省农民工文化艺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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