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冀民罚字[2015]5号)
2015-11-29 19:20:39 来源:河北民政网 评论:0 点击:
当事人:河北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住所(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建平 职务:会长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行为:2012、2013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
当事人:河北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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