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资质评定将从技防办转向行业协会
2016-03-12 18:28:56 来源: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评论:0 点击:
事情要从大约两年前说起,安防工程商的施工资格证本来是由所在地的公安厅技防办主管颁发、年审,但由于《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实施(并有一年的缓冲期),政府部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原主管部门就不应再负
事情要从大约两年前说起,安防工程商的施工资格证本来是由所在地的公安厅技防办主管颁发、年审,但由于《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实施(并有一年的缓冲期),政府部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原主管部门就不应再负责该资格证的颁发和审批,而新的明确规定又尚未出台,于是造成了工程商们的迷惑及业务受到影响的情况。那么现在这个事情应该谁来管,怎么办呢?
经过记者的调查,发现在没有统一权威标准的情况下,目前全国各个省市依据一些法规制度,各自采取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做法。一部分省份为避免市场出现混乱,大体上暂时沿用从前的方式,继续由公安部门技防办主管,直到国家有明确的新规定出台,而更多的省份将此权限转交给当地的安防协会(学会),希望以行业自律管理方式解决问题。据了解,仍采取技防办主管的省市大概有河北、河南、上海、广东、新疆、云南、贵州等,转交给当地的安防协会(学会)的有黑龙江、辽宁、甘肃、湖北、浙江、江西、安徽、四川等,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记者未能联系上所有省市的负责人,同时也有一部分负责人婉拒了采访,因此这份名单不能说是百分百准确的,不过也能看出在资格证问题上呈现出从政府的行政管理到行业自律管理的一个总体趋势。
未来发展规划
在上月底于湖北宜昌落幕的全国安防行业协会(学会)工作研讨会上,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长柳晓川同志、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靳秀凤同志和公安部科技局三处科长赵源同志作了重要发言。
柳理事长提到,在日后的工作中,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标准是全国统一,二级三级都由各地方安防协会来评定。一级企业的资质初评也在地方,由中国安防协会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终审评定。
靳秘书长表示,关于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2005年科技局搞了几个专项研究。其中一个是安防企业资质评定的研究。这个研究课题交给协会来承担。课题分两个阶段:一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有关技术方面工作,去年年底科技局已做了验收,把信用等级评价作为第二步,对信用制度进行研究。一方面是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在运作中遇到的问题。安防协会也要开展行业自律的准备工作。
她还讲到,关于安防行业资质的问题,准备近期在湖北,天津、北京进行试点工作,这是由公安部科技局支持,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来进行的工作。协会很快就要启动试点地区工作会议,确定试点方式、试点模式,开展试点工作,对试点单位进行培训。关于安防企业资质信用制度、信用等级的工作也已经开始启动立项研究。
赵源科长表示,安防行业自律性资质的试点工作,科技局非常支持与重视。试点工作在实践中也是第一次操作。相信在协会的具体工作中会适时地进行调整。
由以上发言可以看出,资质评定这一块日后将属于安防协会的工作范畴,试点工作的展开已经预示了行业发展的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关于资质评定的全国统一规定文件就会出台,而目前困扰安防工程商的这一问题也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市场混乱的现象也会随之得到改善。
地方具体举措
记者采访了全国部分省市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得到了一些具体的回应,希望能对这些地方的工程商有所帮助。
江苏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现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就贵报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前,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江苏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统一向我省符合条件的安防工程商发放《江苏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以下简称《安防资格证》),每年对资格证履行年审手续。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我省向安防工程商发放《安防资格证》作为一项部门行政许可随之被清理取消,我省的《安防资格证》随即停发,也不再进行年审。
《安防资格证》停发后,我厅技术防范办公室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安防工程商的来电咨询,一方面,我们非常理解和同情他们目前尴尬的处境及在承揽安防工程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并尽可能提供一些帮助;另一方面,对于根据法律规定出现的调整,我们只能依法办事,无法发放新的《安防资格证》。
现在可以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就江苏省而言,《安防资格证》已停发,也不再年审,据了解,其它有些省份,如广东、河北等都以政府令为依据,继续发放《安防资格证》,有些省份由安防协会进行安防资质信誉评定,发放相应的资格证。
第二,就技防管理及《安防资格证》发放问题,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目前安防行业出现的无序状态也只是暂时的,《安防资格证》的发放问题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四川省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协会拟任秘书长熊道富 (熊先生表示希望以个人身份表达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
我国安防行业从起步、发展,到今天的壮大,已经形成其它产业不能替代的产业链,其管理也不能照搬其它行业的模式。由于安防行业的特殊性,关系到公共安全和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应由政府或专门部门进行特殊的管理。
四川省的安防行业起步较早,为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省公安厅成立了“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实施对安防行业的管理。1999年,省政府颁布了《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第122号省长令)。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安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涉及行政审批项目不再执行,但由于缺乏新的管理规定,使我省安防行业出现了无序竞争的现象,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行业的壮大。
通过对省内安防市场的调研,我认为,目前安防行业出现无序竞争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缺乏管理的法律依据,而安防行业也未形成自律管理。因此,应组织企业成立行业协会,不断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制度,以规范企业行为。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同时加大监督力度,为规范安防市场发挥好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还要利用行业企业人才和技术的特长,为目前开展的“平安城市”建设、“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行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包括发展规划、技术服务、法律服务等;积极有效地推广企业的科研成果和产品;对行业企业实行资质认可等。资质是企业综合实力的反映,行业协会对企业实行资质认可并客观公正地划分等级,不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也为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和用户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根据这一思路,我省安防行业协会修改了章程,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制定了自律管理规定,并逐步开展对会员的资质认可工作。我相信,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必将规范行业秩序,促进我省安防行业大发展。
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自国家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部分省市取消或暂停了本地的技防工程资质审批及年审工作。我们认为,技防工程管理及行业多年来的发展证明需要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行政许可条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订相关政策法规,有市场需求,有资质管理必要,在国家法规未正式出台前,不能出现管理空白,我们认为原有省市法规规章应暂时延用。至于由谁管理问题,在新法规未出台前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新法规出台后以新法规为准。因此,建议国家加快规制修订并尽快出台,以保障安防行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上一篇: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脱钩试点工作沟通会在石家庄召开
下一篇:2016首届“安防之家”书画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