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1-02-07 18:51:57 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评论:0 点击: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17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上交《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民政部或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石家庄市翔翼路69号
联系电话:88615477
河北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7日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河北省医药会计协会
河北省农业生态科技协会
河北省文史资料研究会
............(略,详细情况查询民政厅官网)
民政厅官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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